余姚拼团购房114群(119)
  • 浅浅: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?
  • 雪花飘飘:好的呢。
  • 零: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?
  • 英雄:我去看过,很齐全。
  • 牛转乾坤: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?
  • 日记本:这个楼盘性价比高。
  • 回忆: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。
  • 大头: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。
  • 吃了么: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。
  • 蓝天: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。
190人申请入群

财政部、税务总局: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

发布时间: 2019-02-22 15:34:37

来源: 中国证券网

分类: 其他楼讯


据财政部网站2月20日消息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的通知》。通知指出,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,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,免征印花税。


通知全文如下:



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通知

财税〔2019〕14号



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国家税务总局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税务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:


为支持高校办学,优化高校后勤保障服务,现就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和印花税政策通知如下:


一、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。


二、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,免征印花税。


三、本通知所称高校学生公寓,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,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。


四、企业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免税政策,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,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、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、房产用途证明、租赁合同等资料留存备查。


五、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。


财政部 税务总局

2019年1月31日


责任编辑: zhy

团购报名

最新楼讯
楼盘导购更多>>
购房指南更多>>
小编推荐
订阅楼市楼讯